非承保疾病 样本条款

非承保疾病. 本合同所称的非承保疾病是指下列疾病: (1) 单基因病(常染色体或性染色体遗传病,如血友病、 Huntington 舞蹈病等)或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归属于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编码Q00 至Q99)的疾病; (2) 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中归属于精神和行为障碍(编码 F00 至 F99)的疾病,或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 3 版(CCMD-3)》诊断的精神疾病; (3) 性传播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蛋白粒子病(包括疯牛病等)、性功能异常、不孕不育、椎间盘突出症、精索静脉曲张、脂肪瘤、脑垂体腺瘤、非意外事故导致的白内障、偏头痛、耳鸣、神经官能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鼻腔炎性疾病 (包括鼻息肉、鼻炎、鼻窦炎、鼻中隔偏曲及鼻甲肥大)、胆囊息肉、胆囊结石、慢性胆囊炎、心脏瓣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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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疾病 指符合本合同附表一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

  • 突发急性病 指被保险人在主保险合同生效之前未曾接受治疗或诊断、在旅行期间突然发生的、并且必须立即接受治疗方能避免身体或生命伤害的疾病,不包括既往疾病、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承董事會命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 落札者の決定方法 総合評価落札方式(加算方式)により電子入札システム上で落札者を決定します。

  • 合同风险提示 1、 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的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合同执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