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样本条款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2.1 以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甲方捐赠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零壹佰玖拾 叁元捌角伍分(小写金额 20193.85 元)用于支持 送残障青年英语课 项目。甲方将总捐赠款项分二期拨付乙方,在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且乙方出具与拨款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或同等效力票据后 7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项目捐赠费用壹万玖仟壹佰肆拾柒元贰角捌分(小写金额 19147.28 元)拨付至乙方账户;项目结束后,乙方配合甲方按照腾讯乐捐项目的要求完成透明披露、项目结项与尾款申请,并出具与拨款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或同等效力票据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第二期项目捐赠款项壹仟零肆拾陆元伍角柒分(小写金额 1046.57 元)拨付至乙方账户。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3.1 以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甲方捐赠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 元(小写金额 11200 元),在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且乙方出具与拨款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或同等效力票据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拨付至乙方账户。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2.1 以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甲方捐赠金额为人民币柒仟贰佰捌拾壹 元肆角(小写金额 7281.4 元)用于支持 校园无障碍 项目。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和会计法规做好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甲方在其账户下为项目设立独立科目,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1、以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甲方拟捐赠金额为人民币 24,000.00 元 (大写金额贰万肆仟圆整)。按双方协商,甲方将总捐赠款项分二期拨付乙方,分别按照 60% 、40%的比例拨款,在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项目捐赠费用 14,400.00 元(大写金额壹万肆仟肆佰圆整)拨付至乙方账户;在项目中期评估结束后,即 2022 年 2 月-3 月期间,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进展报告、财务 报表后、相关活动的记录、图片等资料,并通过乙方的评估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第贰期项目捐赠费 9,600.00 元(大写金额玖仟陆佰圆整)拨付至乙方账户。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5 . 1 、以甲乙双方协商通过的项目预算为准, 甲方捐赠金额为人民币 一次性拨付乙方;项目结项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周期报告、财务报表、相关培训活动的记录、图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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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 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 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497,797.59 396,539.83 125.54%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303,216.73 188,302.27 161.03% 营业收入 159,997.70 193,922.62 82.51%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以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确定。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均超过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一)本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大厦写字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 0 号,公司承租该写字楼 A 座 9 层。该写字楼 A 座 9 层建筑面积为 1322.77 平方米。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 独立董事 第一百四十条 本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本行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