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般 規 定 样本条款

一 般 規 定. 9.1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規定之責任,以致客戶蒙受金錢上之損失,客戶明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而成立之賠償基金,索償權利僅限於該條例所規定之範圍。 9.2 客戶承諾償付本公司及其職員,僱員及代理人任何因客戶違背其在本協議書之責任而引致或涉及之任何損失,費用,索償,責任或開支;包括本公司於收取欠款或因結束保證金戶口而在合理及需要之情況下引起之任何費用。 9.3 客戶同意,如在開戶資料表格中提供的資料有重要變更,客戶將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倘本公司的業務有重大變更,並且可能影響本公司為客戶提供的服務及/或本協議內的資料有重要變更,本公司將會通知客戶。 9.4 客戶確認已詳閱本協議書及「一般性條款及規例」之中/ 英文本,其中內容亦全部以客戶明白之語言,向其解釋清楚。客戶贊成及同意本協議書和「一般性條款及規例」內之一切條款。
一 般 規 定. 7.1 所有客戶戶口內的證券均受制於本公司的全面留置權,以確保客戶履行對本公司代客戶買賣證券而產生的責任。 7.2 倘本公司沒有依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對客戶的責任,客戶有權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賠償基金索償, 惟須受賠償基金不時的條款制約。 7.3 客戶同意,如在開戶資料表格中提供的資料有重要變更,客戶將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倘本公司的業務有重大變更,並且可能影響本公司為客戶提供的服務及/或本協議內的資料有重要變更,本公司將會通知客戶。 7.4 客戶確認客戶已詳閱並同意本協議書和「一般性條款及規例」的條款,而且該等條款已經以客戶明白的語言向客戶解釋。 7.5 本協議書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且可以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執行。
一 般 規 定. 27.1 在提供服務或進行交易的時候,本行或本行的代理人可能需要(但非必要)以本行認為合適的方式記錄閣下關於任何服務的口頭指示及/或任何對話。 27.2 本行有權將已經縮微攝影/掃描的任何與賬戶或服務有關的文件銷毀,並可在本行認為適當的一段時間之後銷毀縮微膠卷/掃描紀錄。 27.3 倘若閣下遺失協議項下向本行發出有關服務的指示所需的身分證明文件、法團印章或圖章,閣下須立即以書面通知本行。本行對於任何在未收到該通知及本行未有合理機會回應前的基於上述文件或法團印章或圖章支付的款項或執行的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 27.4 倘若閣下是多於一個人的情況時,協議項下的陳述、保證、承諾及彌償將被視作分別及共同地作出。
一 般 規 定.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
一 般 規 定. 5.1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 5.2 UCITS不得購入超過: (i) 任何單一發行機構10%的無投票權股份; (ii) 任何單一發行機構10%的債務證券; (iii) 任何單一集體投資計劃25%的單位; (iv) 任何單一發行機構10%的貨幣市場工具。
一 般 規 定. 9 8.1 聲 明 及 保 證 之 繼 續 有 效 9 8.2 通 知 9 8.3 名 詞 定 義 10 8.4 解 釋 10 8.5 完 整 協 議 11 8.6 利 害 關 係 人 11 8.7 準 據 法 11
一 般 規 定. 信託基金的計劃財產將以達到信託基金的投資目標為目的進行投資,惟須遵守該信託基金的投資政策所載限制,以及 COLL 法規第 5 章(「COLL 5」)及本基金章程所載的限制。 基金經理可不時及尤其在市況不明朗或波動的期間選擇將信託基金的大部份財產以貨幣市場工具及╱或現金存款持有。 1.1 審 慎 分 散 風 險
一 般 規 定. 37.1 倘信託基金投資於或出售由基金經理或基金經理的聯繫人士所管理或營運的另一集體投資計劃的單位或股份,則基金經理必須在第三個營業日的營業時間結束前向信託基金支付有關購買的任何初期手續費,在出售的情況下,則支付就出售產生的任何費用。 37.2 潛在違反任何該等限制,不會妨礙信託基金持有的投資所賦予的權利行使,但在造成違反的情況下,基金經理必須考慮到單位持有人的利益,採取該等必需步驟,以在盡快可行情況下回復遵守該等投資限制。 37.3 COLL 法規許可基金經理在投資衍生工具時使用若干技術,以管理信託基金對特定對手方的風險,以及就抵押 品的使用運用若干技術以減少對場外(「場外」)衍生工具的整體投資參與;例如,信託基金可能向與其進行 場外衍生工具倉盤交易的對手方收取抵押品,並使用該抵押品來抵銷在場外衍生工具倉盤下對該對手方的風險,以符合對手方分散風險限制。COLL 法規亦許可信託基金在若干情況下使用衍生工具以有效地進行沽空(同意 在計劃並無持有有關資產的情況下交付有關資產)。
一 般 規 定. (a) 此等條款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若有任何歧異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b) 就驗證服務而言,若此等條款與持卡人合約本若有任何歧異之處,概以此等條款為準。 The BOC Credit Card “One Time Password” Online Security Service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is provided by BOC Credit Card (International) Limited (the "Company") to cardholders of valid [Visa/ MasterCard] credit cards issued by the Company (the "Card") on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 Please read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carefully before registering and activating for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supplement and are deemed incorporated into the cardholder user agreement(s) governing the use of the Card (the "Cardholder Agreement"). In addition to 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is also subject to the rules, regulations and guidelines applicable to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from time to time issued by the Company. 1. ACCEPTANCE OF TERMS (a) The use of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by the Cardholder is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herein as may be amended by the Company from time to time (this "Terms and Conditions"). The most current version of this Terms and Conditions is available on the website of the Company at xxx.xxxx.xxx.xx. (b) The registration, activation or use of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by the Cardholder will constitute conclusive evidence of the Cardholder's acceptance of this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that continued use of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after the Cardholder has been advised of revisions to this Terms and Conditions shall constitute the Cardholder's Agreement to accept and be bound by such revised terms. (c) Unless explicitly stated otherwise, any new features that augment, enhance or otherwise change in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shall be subject to this Terms and Conditions. (d) The Company reserves the right at any time and from time to time to modify or suspend or discontinue, temporarily or permanently,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or any part thereof) with or without notice where the Company considers necessary or advisable to do so,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rotecting the Cardholder when there is a suspected breach of security, or when the Company has reasonable grounds to suspect that the Cardholder’s registration data is untrue, inaccurate, not current or incomplete or the Company needs to suspend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for maintenance or other reasons. Any online or other transactions conducted using the Verification Service prior to its termination or suspension should remain valid an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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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書(案) による。なお、契約条項については、落札後に内容を確認した上で適宜修正するなど、別途対応する。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不列入基金费用。

  • 事業契約書(案) を修正しました。

  • 服务对象 长者地区中心的服务营办者须为居于根据区议会划分的某指定区域且年满 60 岁或以上的长者提供服务。服务营办者亦为全日或部份时间照顾长者的正规及非正规护老者提供支援,并为整个社区提供教育及发展性活动。

  • 服務範圍 甲方所經營之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係指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稱之電路出租業務。

  • 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 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契約書(案) ○○○○情財第○○号

  • 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 この契約は、日本国の法令に準拠するものとする この契約に係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日本国の裁判所を合意による専属的管轄裁判所とし、発注者の事務所の所在地を管轄する裁判所を第1審の裁判所とする。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基本原则 1、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