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控股 样本条款

一轻控股. 经核查,一轻控股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1129890R 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明星 注册资本 109,784.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7 日 营业期限 自 199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46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造业、仓储业、物资供销业;商业;综合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另据本所律师核查,一轻控股已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130,480.492984 万元,并签署了新修订的《北京一轻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该次增资事项以及新《公司章程》尚未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尚未换发新增注册资本之后的营业执照。根据一轻控股新《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一轻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国管中心 130,480.492984 100.00
一轻控股. 100% 45% 5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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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莞汇裕公司签署的《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书》,将对公司的本期及期后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 其他应付款 5,300,486.19 9,974,798.64

  •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延滞利息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

  • 正常情况下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发送时间应在交易日当日的 17:00 之前 因交易所原因而造成数据延迟发送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恢复后告知期货公司立即发送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若期货公司发送的期货数据有误,重新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送的,基金管理人应责成期货公司在发送新的期货数据后立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

  • 协议双方 甲方:楚雄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利用契約 本約款に基づき当社と契約者との間に締結される本サービスの提供・利用に関する契約。

  • 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 自主研发 授权专利 11 项 具有较强竞争力 航空锻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