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的发放 样本条款

三方协议的发放. 三方协议的编号由上海市印制,由校学生事务处一生一号码录编系统对应发放给毕业生。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不得相互交换,学生领取协议书之后必须妥善保管 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一经签署即刻生效,请认真对待。毕业生出国、升学这二种情况,不需领取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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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證金 (一)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协议主体 甲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

  •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 驗收程序 (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 通知和送达 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及政府部门等单位所发出的文件,均以本合同书所列明的联系信息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信息,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 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立契約人 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授權代表人:參事代理秘書室主任 許炎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 1 段 1 號 電話:(00)00000000 廠商: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林章益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965 號 6 樓電話:(00)00000000

  •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