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 年一 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六级以上地震、山洪暴发、热带风暴及以上、战争及其他属于承包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 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管控和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自然灾害具体内容细化为:雪灾、洪水、地震、海啸、台风、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其中具体程度的约定为:
不可抗力的定义.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任何一方在出现其不可控制的情况阻止其履 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这些不可控制的情况如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为、禁运、国防需要(每一项分别为“不可抗力”)。只有在 此类保险应在这些人员参加工程实施的整个期间保持全面实施和有效。对于乙方的雇员,此类保险可以由乙方投保,但乙方应对其符合本条规定负责。 一方对于其合同签订时无法合理预见的或无法合理地避免或克服的事件及其后果的情况才可称为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 在下述情况下, 乙方不得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下义务的借口: 工程任何分包商迟延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异常事件或情况:
(1) 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 叛乱、恐怖主义、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 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幅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总承包人使用此类军火、炸药、幅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4) 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洪水、闪电、海啸、龙卷风、瘟疫(含新冠肺炎)、考古发掘、或火山活动。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 通 用 合 同 条 件 约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之 外 , 视 为 不 可 抗 力 的 其 他 情形: 。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 其他情形: ' 。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的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 重大的自然灾害。 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
(2) 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3) 施工过程中有特殊地质地段出现。如含水未固结围岩、溶洞、断层、岩爆、地下暗河、流沙等地段以及瓦斯溢出地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