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Clause in Contracts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天津海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津文化持有公司 2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持有京津文化 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人美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天津人美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出版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人美文传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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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印刷合作协议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天津海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津文化持有公司 2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持有京津文化 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人美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天津人美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出版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人美文传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津教社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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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印刷合作协议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天津海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津文化持有公司 2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持有京津文化 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人美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天津人美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出版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人美文传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51%股权,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为天津市新华书店下属单位,天津市新华书店的举办单位为出版集团。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出版集团下属单位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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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印刷合作协议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天津海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津文化持有公司 2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持有京津文化 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人美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天津人美全资子公司,人美文传为出版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人美文传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5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人美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天津海顺与天津人美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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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印刷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