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情况及业绩承诺方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 样本条款

业绩承诺情况及业绩承诺方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 根据公司与西安灵境 25 名原股东签订的《关于西安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灵境科技承诺 2017 年、2018年、2019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00 万元、4,700 万元、5,8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孰低为准。“如第 1、2 年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的 90%,或第 3 年累计未实现承诺业绩,则参与业绩对赌的西安灵境股东应向中海达进行补偿”。此外,对于灵境科技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应 收账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不超出 1,000 万元; 对于灵境科技在业绩对赌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仍未收 回的应收账款净额不超出 1,500 万元,公司可要求灵境科技参与业绩对赌的股东 在 2019 年、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就应收账款的回收差异按承担业绩对赌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代偿。 2019 年,因西安灵境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业绩低于承诺值,23 名业绩承诺方需要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其中应付业绩补偿金额为 3,211.59 万元,应收账款代偿款 179.20 万元。扣除公司 2017 年收购西 安灵境时尚未支付的10%股权转让款1,159.22 万元后,差额部分约2,231.57 万元。 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已对各业绩承诺方发送业绩补偿告知函,并已取得大部分业绩承诺方的确认回函。由于涉及的业绩补偿方人数较多,且受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业绩补偿执行有所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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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年度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天富锦承诺,天音通信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800.00 万元、27,500.00 万元、38,500.00 万元。若《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盈利预测数据高于上述承诺利润数,则以《资产评估报告》的盈利预测数据作为承诺利润数。净利润指天音通信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上述盈利预测,具体计算出标的资产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800.00 万元、27,500.00万元、38,500.00 万元。 天富锦承诺,如本次重组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实施完成,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往后顺延,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盈利预测数作为承诺利润数。

  • 提出先 国立青少年教育振興機構管理部財務課施設管理室 へ提出する。

  • 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邮箱:xxxxxxxxx@xx.xxx.xx (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 邮编:510030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交易备忘录》,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1、2022、2023年。方贺兵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100万元、7,400万元。若承诺净利润未达标,则由业绩承诺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及现金对价对投资主体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方对投资主体的补偿优先采用股份补偿的方式,且补偿的股份数或现金金额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或现金对价金额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公式: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如有)=(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补偿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舍掉小数取整后再加1股。本备忘录所述的补偿股份由甲方以 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予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应补偿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各方同意,若因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包括昆汀科技团队在内的核心电商业务运营团队进行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在计算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时剔除其对净利润数的影响;若上述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无需重复考虑。 承诺年度届满,若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承诺年度内已补偿总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如下公式对投资主体予以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出售的标的资产对应的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该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补偿的现金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向投资主体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上述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承诺年度届满后,关于业绩承诺期内的应收账款、存货风险控制方案: A、 业绩承诺方承诺:2024年末前,业绩承诺方应负责标的公司回收不低于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80%,若标的公司无法按期回收以上比例应收账款,业绩承诺方对未回收部分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B、 业绩承诺方承诺:若标的公司2023年末账面存货结存至2024年末的存货余额所新增减值额超过800万元的,则业绩承诺方对超过部分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C、 鉴于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的资产减值测试已经考虑了截至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值情况,若业绩承诺方已向甲方支付了期末资产减值补偿的,则业绩承诺方按本条第(五)款A项、B项的约定支付补偿时,应扣除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期末资产减值补偿中关于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值的补偿金额。”

  • 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 结算服务 (1)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 报价依据 (1)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