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根据《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说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在建工程为张江厂房洁净室改造工程和其他装修工程,账面余额合计为 7,079,029.32 元。
在建工程. 截止 2009 年 6 月 30 日,被吸并方上海航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四项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57,232.45 平方米(详见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状况): 东方航空法律顾问发表意见认为,由接收方取得相关产权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上述在建工程的规划、建设及施工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的事先批准,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接收方取得该等在建工程的产权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在建工程. 根据《2022 年一季报》、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说明确认,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共拥有 2 处在建工程,分别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能源研发大楼”、“固德威电源科技(广德)有限公司智能光伏逆变器等能源管理系统产品生产项目(二期)”,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及发行人书面说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在建工程为上海晶盟 12 英寸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能提升项目、 郑州合晶年产 240 万片 200 毫米硅单晶抛光片生产项目、上海合晶高性能硅单晶抛光 片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上海晶盟 8 英寸高品质外延研发及产能升级改扩建项目、上海晶盟 300mm 优质外延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
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在建工程主要为诺瓦光电显示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十部分“
在建工程. 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无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係指乙方為履行投資契約已完成施工經甲方認定之有用部分。
在建工程.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公司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