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服务的定义

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协议提供的结算服务 「股东」 本公司的股份持有人

Related to 结算服务

  • 消費税等相当額 消費税法の規定により課される消費税及び地方税法の規定により課される地方消費税に相当する金額をいいます。この場合、その計算の結果、1円未満の端数が生じた場合には、その端数の金額を切り捨てます。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 说明 打“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 中标供应商 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股東名冊 指 股東名冊主冊和任何股東登記支冊。

  •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 差引手取概算額(円) の欄:「266,450,000」を「272,200,000」に訂正 <欄外注記の訂正>

  • 消費税対象額 その他(諸経費)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個人情報 とは、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5 年法律第 57 号)第 2 条第 1 項に定義された意味とする。

  • 供应商须知 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 持卡人 指經貴行同意並核發信用卡之人,且無其他特別約定時,包含正卡及附卡持卡人。

  •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與彼等並無關連的第三方人士或公司

  •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交易 指有關購買、認購、出售、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及/或處理任何及所有類別證券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保管證券及提供有關代名人或保管服務以及根據本協議實行的其他交易;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 協力企業 とは、「受託者・請負人等」のうち、事業者から直接的に業務を受託・請負し、かつ特別目的会社に出資しないものをいう。

  • 帳戶 指訂約雙方以書面約定,作為客戶使用本服務系統之帳戶及支付相關款項之指定帳戶(含支票存款,但不含企業放款戶、聯名戶及備償專戶)。

  •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 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

  • 响应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格式 四: 格式五:(工程类项目可不填写或不提供)

  •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法定代表人:赵志齐 注册资本:18,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 年 09 月 15 日 主营业务:销售五金、交电(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化工、百货、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工业项目、工业技术、高科技工业的开发、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京恒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开发公 司的资产总额为 2,142,173,375.29 元,净资产额为 1,242,607,789.49 元,2019 年开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015,163.64 元,净利润 -30,339,376.82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9.9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