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能源核心技术是否由少数股东掌握, 前述自然人是否影响发行人核心技术权属、相应业务开展.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本所律师于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的查询以及对中裕能源自然人股东的访谈并经发行人确认, 中裕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矿产管道、设备的生产、销售, 主要研发方向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钢衬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相关制造技术,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中裕能源尚未取得任何已授权专利; 中裕能源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中用到的高性能聚氨酯弹性体的制备技术、钢衬聚氨酯复合耐磨管道的离心浇铸技术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开发技术均为发行人自主研发成果, 中裕能源自然人股东在中裕能源工作期间研发的专利技术均为中裕能源所有, 不存在共同所有的情形。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中裕能源核心技术并非由少数股东掌握, 前述自然人不会影响发行人核心技术权属、相应业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