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2019 年 6 月 25 日,首拓融汇与赵敏、邢连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将赵敏所持公司 28,310,676 股、邢连鲜所持公司 3,300,000 股,共计 31,610,676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 1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首拓融汇,目前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由于首拓融汇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新融创一致行动人,因此中新融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 28.17%。 上市公司第二股东中新融创目前持有上市公司 18.17%股份,中新融创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解直锟通过北京中海嘉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新融创 40.80%的股权,虽然无法单方控制中新融创,但北京中海嘉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能够对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施加重大影响,并通过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对重庆中新融创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二项将“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作为一致行动的认定条件,因此,首拓融汇与中新融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二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首拓融汇持有 10%上市公司股份,首拓融汇之一致行动人中新融创持有上市公司 18.17%股份,两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17%股份。同时,上市公司董事刘悦现担任首拓融汇 的经理和执行董事职务。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首拓融汇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但交易对方之一致行动人中新融创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刘悦 董事 现任 女 33 2018年07月02日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中,为了有利于相关工作安排,保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