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标的二:齐房服务中心转让供热实物资产如下 样本条款

交易标的二:齐房服务中心转让供热实物资产如下. 建筑物类:房屋建筑物共计为 43 项,总建筑面积为 31,554.77 ㎡,主要为锅炉房、仓库、收费办公室等;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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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形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为不可撤销的合同,无账面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66,910.00 万元。对于不可撤销的合同,本次采用了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主要估算步骤如下:1)确定不可撤销的合同的经济寿命期,确定不可撤销的合同的销售收入;2)计算不可撤销的合同收益贡献额;3)采用适当折现率将不可撤销的合同收益贡献额折成现值;4)将经济寿命期内不可撤销的合同收益贡献额的现值相加后确定不可撤销的合同的市场价值。其中,不可撤销的合同收益贡献额=息税前利润(EBIT)-营运资金贡献额-长期资产贡献额-所得税, EBIT=销售毛利-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借款利息,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智慧政采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 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

  • 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および ②のほか、告知事項の内容に変更を生じさせる事実(注)が発生したこと。

  •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任何情形:(1)未取得行驶证;(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

  •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 契約件名等 契約締結日 契約締結時の記号番号 契約件名

  •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