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通知及報告. 10.1 立橋證券將會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的規定,向客戶發出任何成交單據、交易確認及賬戶結單的副本,以向客戶報告交易的執行情況。立橋證券亦可能會透過
(a) 盡快以電話或傳真或經同意的其他方法及/或
(b) 向客戶交付電子結單,向客戶報告交易的執行情況。 此外,立橋證券將會遵守有關向客戶發出每月賬戶結單的任何法律及/或監管規定。
10.2 客戶有責任仔細和清楚檢查立橋證券向客戶提供的任何成交單據、交易確認及賬戶結單,並於收到該等成交單據、交易確認或賬戶 結單後 48 小時內或立橋證券在一般情況下或就任何特定情況可能指定的其他時限內,以書面通知立橋證券任何所指稱的錯誤或不當之處。客戶同意,立橋證券對於因延遲向立橋證券報告有關錯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或市場波動概不負責。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該等成交單據、交易確認及賬戶結單將具最終效力,而客戶應被視為已豁免任何有關錯誤,而在客戶就該等成交單據、交易確認及賬戶結單或立橋證券對賬戶所採取或並無採取任何行動而作出的申索中,立橋證券將獲免除所有有關索償。倘若賬戶內有任何多繳的款項,客戶同意當知悉出現多繳款項時會盡快通知立橋證券,並同意不會調動(或如已調動,則會退還)有關款項。
交易通知及報告. 本公司將可透過以下方式向客戶報告交易執行情況
交易通知及報告. 11.1 勝利證券將透過以下方式向客戶報告金融期貨交易之交易情況:
(i) 即時以電話或傳真或雙方協議之其他方法及/或
(ii) 於下一個營業日向客戶寄出交易確認書及戶口結單。勝利證券會向客戶寄出月結單,列出有關月份之交易概要,除非該戶口在任何月份內沒有進行任何交易或並無收支項目,亦沒有任何未清結存餘額或持倉合約。
11.2 客戶有責任細心查看交易確認書、戶口結單及月結單,並於發出該確認書或戶口結單之日起計 48 小時內或勝利證券一般或於特定情況下指定之其他時間內,以書面通知勝利證券有關任何指稱之錯漏或不確之處。客戶同意勝利證券無須就因客戶延遲向勝利證券報告錯漏而引致之任何損害或市場波動負責。另一方面,交易確認書、戶口結單及月結單如無明顯錯漏即作最終及不可推翻論,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報告任何該等錯漏之權利,而勝利證券將無須對客戶就結單或勝利證券對戶口採取或不採取行動而作出之一切索償負責。假如戶口中出現多付款項或合約,客戶同意於獲悉時立即知會勝利證券,並同意不會轉移 ﹙或如已轉移,須立即退還﹚有關款項或合約。
交易通知及報告. 10.1 招商證券(香港)將會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的規定,向該客戶發出任何成交單據、交易確認及賬戶結單的副本,以向該客戶報告交易的執行情況。招商證券
交易通知及報告. 10.1 交易通知及報告:本公司將於交易執行後兩個工作日內,給予交易確認書及對帳單予客戶的方式,向客戶報告執行商品期貨交易之情況,包括購入或出售的合約的數目、相關資產、到期月份、行使價、期權形式(認沽或認購)、版號,以及該等合約屬平倉合約或開倉合約;及該等合約內載每手所包括的資產單位及有關價格。
交易通知及報告. 9 . 1 本公司將通過以下方式向客戶報告執行金融期貨交易之情况:
( i ) 即時以電話或傳真或雙方協議之其他方法及
( i i ) 於交易後兩個營業日內向客戶以郵遞寄出,或以電郵發出( 如客戶要求並經本公司同意) 交易確認書及戶口結單。本公司會根據有關法例、規例及規則向客戶寄出月結單, 列出有關月份之交易概要, 除非該戶口於任何月份內沒有進行任何交易或並無收支項目, 亦沒有任何未清餘額或持倉合約。
9 . 2 客戶有責任細心查看交易確認書、戶口結單及月結單, 並於發出該等確認書或結單之日起計48 小時內或本公司一般或於特定情况下指定之其他期間內, 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有關任何指稱之錯漏或不正確之處。客戶同意, 本公司無須就因客戶延遲向本公司報告錯漏而引致之任何損害或市場波動承擔責任。另一方面, 交易確認書、戶口結單及月結單如無明顯錯漏即屬定論, 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報告任何該等錯漏之權利, 而本公司將無須對客戶就結單或本公司對戶口採取或不採取行動而作出之一切索償負責。假如戶口中出現多付款項或合約, 客戶同意於獲悉時立即知會本公司, 並同意不會轉移有關款項或合約( 或如已轉移, 須立即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