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交付. 5.1 供应商应保证:
(a) 产品已妥善包装及处于完全状态,使其能在良好及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抵达目的地;
(b) 每个交付产品伴随着一张交付说明单据,当中需要显示订单的日期、订单号、产品的类型和数量(包括产品的编号 (如适用)) 、
产品交付. 1. 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产品交付. 5.1 甲方将按照其认为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订单产品运至订单表上载明的收货地址,即为履行了向乙方交付订单产品(“交付”)的义务。交付后订单产品的毁损或灭失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由乙方承担。
产品交付.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开始之日,向甲方交付所订购产品,产品交付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产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认。如果对产品质量有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产品交付. (1) 合同签订后3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发货时间以物流单为准;延迟1 自然日按1%支付违约金。
产品交付. (1) 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公司按指定交货地点交货。
产品交付. 选项划“√”表示)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组织发货(选择填写:“某日期”或“某日期以前”或“合同生效后某日数内”或“供方收到某笔款项后某日数内”)
产品交付. 3.1 发运日期暂定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乙方要求调整发运日期的,须于合同约定的发运日期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照新的发运日期发运。
产品交付. 目标公司与原始电子设备制造商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中转站签订协议,由第三方物流负责产品到仓后的仓储及物流,但目标公司可实时获取位于物流中转站的存货信息。目标公司根据终端客户提供的 90 天销售预测进行生产备货后,将产成品运输至物流中转站存储,由电子设备生产服务商按需提货。
产品交付. 乙方将协议约定产品送至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甲方收货;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产品后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向乙方出具收货证明。收货证明经甲方盖章或者甲方授权收货人(提货人)签字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