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和条件 样本条款

付款方式和条件. 5.1 中标人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付款方式和条件. 5.1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5.2 采购人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 诺 货物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一次性支付。
付款方式和条件. 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80%。 2. 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要求履行完毕,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采购人将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3. 成交供应商请款时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完成付款程序用时一般在提交了全部必须资料后的 15 个工作日。
付款方式和条件. 1. 施工单位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2. 由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核实意见,证明工程量达到 50%以上的,自提供证明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财政送审结算资料,街道确认结算价半年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4. 财政送审结算资料,街道办确认结算价二年内,按照最终结算价不计利息支付余款。
付款方式和条件. 1、 按季度(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每三个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当期结束后的 30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期的服务费。 每期服务费按以下公式结算: 每期服务费﹦每月平均服务费×3-当期扣罚款项(若有,第一期的扣罚将合并在第二期中进行扣减)。 2、 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 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付款方式和条件. 本项目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和条件. 本项目服务费为半年付款一次,供应商签订合同服务满半年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票据,采购人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一期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付款方式和条件. 合同签订,中标人开出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后 2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30%作为预付款;
付款方式和条件. 4.1 本项目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后,乙方凭: (1) 合同; (2) 验收调试合格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3) 乙方开具的正式等额有效发票。 4.2 由甲方在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的总金额 90%,合同的总金额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付款方式和条件. 1、 合同签订,乙方开出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作为预付款; 2、 所有软件测试、调试、初始化实施并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 3、 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5%; 4、 合同价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 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计利息); 5、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6、 乙方申请款项时须先提供可供甲方入账的 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应收据。 7、 由于本项目是属于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因此,本项目请款及支付程序均需经过总承包单位,具体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审批、支付方式等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且应支付中建六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此次招标中标价的 5%总包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