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样本条款

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每个优先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向优先受益人分配该优先信托利益。
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优先受益人信用收益业绩比较基准 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为【 】%/年。该业绩比较基准为优先 受益人可获得信托收益的预测值,不代表优先受益人可实际获得的信托收益,也不应视为受托人对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每日计提优先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每日应计提的优先信托收益=当日存续的优先信托计划资金×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业绩比较基准÷365。
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优先受益人预期参考收益 优先受益人预期参考收益率为【 】%/年。该收益率为优先受益人可获得信托收益的最高预测值,不代表优先受益人可实际获得的信托收益。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每日计提优先受益人预期参考收益,每日应计提的优先受益人预期参考收益=当日存续的优先信托计划资金×优先受益人预期参考收益率÷365 。
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每个优先信托利益核算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向优先受益人分配该优先信托利益。 如信托计划建仓完毕(以次级委托人公告为准)届满 24 个月对日的现金形式信托财产无法满足上述支付需求,委托人代表可自主变现部分非现金类信托财产,否则优先受益人有权指令受托人变现部分非现金类信托财产,受托人仅以变现的现金资产为限向优先受益人进行分配。
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优先受益人信托利益 优先受益人信托利益=存续的优先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份+优先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 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率为 5.6%/年。该收益率为优先受益人可获得信托收益的最高预测值,不代表优先受益人可实际获得的信托收益,也不应视为受托人对优先受益人的信托资金本金和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每日计提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每日应计提的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存续的优先信托单位份数×1 元/份×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率÷365。 当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时,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按照实际存续天数+30 日计算(本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按照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的情况除外)。 当信托计划延期终止时,延期期间优先受益人预期信托收益仍按照上述公式每日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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