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依据和方法 样本条款

估值依据和方法. 本基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基金估值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基金资产估值。 (1) 证券交易所上市有价证券的估值方法(如适用)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基准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基准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选取估值基准日第三方估值机构(如中证指数)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基准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基准日没有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发生了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交易所上市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可转债除外),选取估值基准日第三方估值机构(如中证指数)提供的估值全价减去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对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鉴于目前尚不存在活跃市场而 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 (2)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的估值方法(如适用) a.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基准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Related to 估值依据和方法

  • 估值方法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 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 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彌償保證 166. (1) 本公司當時之董事、秘書及其他高級人員及每名核數師以及當其時就本公司任何事務行事之清盤人或受托人(如有)以及每名該等人士及每名其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均可從本公司之資產及利潤獲得彌償,該等人士或任何該等人士、該等人士之任何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就各自之職務或信托執行其職責或假定職責時因所作出、發生之作為或不作為而招致或蒙受之所有訴訟、費用、收費、損失、損害及開支,可獲確保免就此受任何損害。任何該等人士均毋須就其他人士之行為、待遇、疏忽或過失而負責,亦毋須為符合規定以致參與任何待遇或為本公司向其寄存或存入任何款項或財產作保管用途之任何銀行或其他人士或為本公司賴以投放或投資任何款項之抵押不充份或不足或為該等人士執行各自之職務或信托時發生之任何其他損失、不幸事故或損害而負責,惟本彌償保證不延伸至與任何該等人士欺詐或不忠誠有關之任何事宜。

  • 营业场所 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南街 3 号万兴都国际商业公园 2 号楼 A、B 区第 4 层 负责人:李晓文 经营范围:电影放映(按许可证核准的有效期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准的有效期经营)。广告发布,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展览展示服务;批发零售:工艺品、服装、鞋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3 年 8 月 29 日至长期 青岛临沂金逸现持有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核发的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证放字第 37130019 号),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局于 2013 年 6 月 15 日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临兰卫公 字(2013)第 030028 号),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兰山分局于 2013 年 6 月 3 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SP3713021310040540),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2 日。

  • 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