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内转托管 1、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按照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培训计划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TCL 集团 指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控股 指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九天联成 指 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兴华瑞 指 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开创新 指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精诚 指 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开装备 指 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汉翼 指 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中基金 指 深圳正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深圳正中汇智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林周星澜 指 林周星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周星涌 指 林周星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周星源 指 林周星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周星涟 指 林周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宇有限 指 星宇企业有限公司 深超科技 指 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粤财信托 指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国开基金 指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三星显示 指 三星显示株式会社 广东聚华 指 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华睿光电 指 广州华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 指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半导体 指 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华映 指 深圳华映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星半导体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华星 指 惠州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华星 指 华星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华显光电 指 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 代码为 0334 惠州华显 指 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 武汉华显 指 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惠科 指 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友达光电 指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群创光电 指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熊猫 指 中国电子熊猫集团 夏普 指 夏普株式会社 t1 工厂、t1 项目 指 华星光电第 8.5 代 TFT-LCD 生产线建设项目 t2 工厂、t2 项目 指 华星光电第 8.5 代 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 AMOLED) 生产线建设项目 t3 工厂、t3 项目 指 华星光电第 6 代 LTPS-LCD/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线建设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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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