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證 金 規 定 样本条款

保 證 金 規 定. 5.1 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候要求客戶作出付款及/或以本公司酌情認為必須,或有關交易所或市場的規則可能規定的款額及方式,以現金、證券或其他資產存託保證金(「保證金要求」),就信貸融資提供充足抵押。客戶承諾以向本公司存託本公司需要及批准的額外款項及/或額外證券或其他資產的方式,提供及存置本公司不時規定的保證金,而該等額外款項及/或額外證券或其他資產將就信貸融資組成抵押品的部分。客戶提供作為保證金的所有資金將為已過戶資金,而客戶提供作為保證金的所有證券將為客戶具有有效及無產權負擔所有權的證券。客戶同意,當本公司嘗試以電話、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與客戶聯絡傳達保證金要求時,將視為保證金要求已妥為作出,不論客戶是否已實際接獲保證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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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 安 38.供給施設の保安責任

  • 契約之變更 本契約約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台新銀行以書面、電子文件(含網站公告)或其他持卡人同意之方式通知持卡人後,持卡人於七日內不為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持卡人如有異議,應通知台新銀行終止契約。 下列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前六十日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並於該書面或電子文件以顯著明確文字載明其變更事項、新舊約款內容、暨告知持卡人得於變更事項生效前表 示異議,及持卡人未於該期間內異議者,視同承認該修改或增刪約款;並告知持卡人如有異議,應於前項異議時間內通知台新銀行終止契約,並得於契約終止後請求按實際持卡月份(不滿一個月者,該月不予計算)比例退還部分年費:

  • 契 約 保 証 金 上記の委託業務につい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は、各々の対等な立場における合意に基づいて、次の条項によって公正な委託契約を締結し、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これ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构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料金額 区分 単位 料金額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 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 业 性: 非商业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 承保范围 第三条规定的医疗费用;

  •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1。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均以该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