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及承销协议.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与民生证券签订《保荐及承销协议》,聘请民生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重大合同均由发行人自行签署,主体无需变更,发行人的合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情形 集合计划份额冻结、解冻的业务,由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宣告死亡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下落不明,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