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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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一)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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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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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一)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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