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并对比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发行人、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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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回复函, 回复函,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