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样本条款

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南京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江苏新能管理层交谈,查阅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制度等,对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经云南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1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下称“东昌金属“)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能集团”)在云南省昆明市签订了《锗产品供应合同》(合同编号:XXXX00000000),由东昌金属向汉能集团供应共计 375 吨二氧化锗产品, 供货期限自 2012 年至 2018 年。 201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汉能集团通知,鉴于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其对东昌金属的二氧化锗需求量发生了变化,本着三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同时为了保证合同更好的履行,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汉能集团希望与公司协商,对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与汉能集团协商,公司拟同意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订,云南锗业(丙方)及东昌金属(甲方)拟与汉能集团(乙方)签署《锗产品供应合同(修订)》(合同编号:XXXX00000000(以下简称“《合同》(修订)”)。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云南锗业提供的公司与东昌金属及汉能集团拟签订的《合同》(修订)。在出具本核查意见之前,本保荐机构已经得到公司的保证,其向本保荐机构提供的与《合同》(修订)有关的情况、资料和说明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任何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新希望六和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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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 約の保証) 第4条 受注者は、この契約の締結と同時に、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掲げる保証を付さ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第5号の場合においては、履行保証保険契約の締結後、直ちにその保険証券を発注者に寄託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保険料 ご契約者にお払込みいただくお金のことをいいます。

  •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経常利益 121,208 104,331 69,886 64,016

  • 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确认、《审计报告》《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如下:

  • 約の変更 第12 条 甲及び乙は、本契約の締結後、次の各号に掲げる事由が生じた場合は、甲乙合意のうえ本契約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ただし、次条による解除権の行使は妨げないものとする。 一 仕様書その他契約条件の変更。 二 天災地変、著しい経済情勢の変動、不可抗力その他やむを得ない事由に基づく諸条件の変更。三 税法その他法令の制定又は改廃。

  •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 約の終了) 第10条 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契約は終了します。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