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融資. 22.3.1 在第22.3.3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融資,金額不超過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本公司可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不時發出通知,變更可供客戶動用的交易限額及佔抵押品按市值計算的價值某個上限百分比率。客戶須不時按本公司的要求,盡快和適當簽立和交付本公司認為必需或適宜的任何及所有進一步文據及文件,以享有保證金信貸條款及根據有關條款所獲授權利及權力的全部利益。不管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為何,若情況允許/在合理情況下,本公司仍可酌情向客戶提供超過該交易限額的融資,而客戶亦同意客戶有責任全數償還本公司按第22.8條規定所提供的任何融資。 22.3.2 本公司獲客戶指示和授權動用融資,就客戶所購證券清付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款項,或確保客戶履行責任維持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所要求的任何持倉量保證金,或支付客戶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佣金或其他開支和費用。 22.3.3 不論任何時候,本公司均無義務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而提供融資與否全由本公司酌情決定。尤其是,客戶明白一旦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可能不會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 (a) 客戶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b) 本公司全權酌情認為,客戶的財務狀況,或任何人士的財務狀況或市況出現或曾出現重大不利變動,且該等變動足以對客戶根據協議擔當責任或履行義務的能力構成不利影響; (c) 提供墊款或會超出適用的交易限額;或 (d) 本公司絕對酌情認為,為保障本公司,不提供融資乃屬審慎或適宜之舉。 22.3.4 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 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 22.3.5 若本公司根據其絕對酌情權,認為其提供的融資需要有足夠的擔保,則客戶須應本公司的要求,按照本公司指定的金額及形式,以現金、證券和/或其他資產的形式支付存款或保證金,並在本公司指定的時間內存入指定帳戶內(「追收保證金通知」)。為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盡快按照客戶在開戶表格中提供的電話號碼以電話聯絡客戶,和/或通過郵件、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向客戶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客戶同意,即使本公司未能以電話與客戶取得聯絡,或該書面通知未能送達客戶,客戶將被視為已獲得適當的通知。 22.3.6 若客戶未能遵守第22.3.5條的規定,將構成一般性條款及規例第11.1條之下的違約事件。 22.3.7 客戶同意為提供給客戶的融資支付利息,而利息將按日計算。所按利率應為一個高於本公司資金成本的百分比,並將跟隨當前的貨幣市場狀況而改變及由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該利息費用可由本公司從客戶在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開立的保證金帳戶或任何其他帳戶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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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融資. 22.3.1 在第22.3.3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融資,金額不超過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本公司可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不時發出通知,變更可供客戶動用的交易限額及佔抵押品按市值計算的價值某個上限百分比率。客戶須不時按本公司的要求,盡快和適當簽立和交付本公司認為必需或適宜的任何及所有進一步文據及文件,以享有保證金信貸條款及根據有關條款所獲授權利及權力的全部利益。不管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為何,若情況允許/在合理情況下,本公司仍可酌情向客戶提供超過該交易限額的融資,而客戶亦同意客戶有責任全數償還本公司按第22.8條規定所提供的任何融資在第22.3.3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融資 (但不包括中華通之有關交易),金額不超過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本公司可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不時發出通知,變更可供客戶動用的交易限額及佔抵押品按市值計算的價值某個上限百分比率。客戶須不時按本公司的要求,盡快和適當簽立和交付本公司認為必需或適宜的任何及所有進一步文據及文件,以享有保證金信貸條款及根據有關條款所獲授權利及權力的全部利益。不管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為何,若情況允許/在合理情況下,本公司仍可酌情向客戶提供超過該交易限額的融資,而客戶亦同意客戶有責任全數償還本公司按第22.8條規定所提供的任何融資。
22.3.2 本公司獲客戶指示和授權動用融資,就客戶所購證券清付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款項,或確保客戶履行責任維持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所要求的任何持倉量保證金,或支付客戶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佣金或其他開支和費用。
22.3.3 不論任何時候,本公司均無義務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而提供融資與否全由本公司酌情決定。尤其是,客戶明白一旦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可能不會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
(a) 客戶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b) 本公司全權酌情認為,客戶的財務狀況,或任何人士的財務狀況或市況出現或曾出現重大不利變動,且該等變動足以對客戶根據協議擔當責任或履行義務的能力構成不利影響;
(c) 提供墊款或會超出適用的交易限額;或
(d) 本公司絕對酌情認為,為保障本公司,不提供融資乃屬審慎或適宜之舉。
22.3.4 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 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
22.3.5 若本公司根據其絕對酌情權,認為其提供的融資需要有足夠的擔保,則客戶須應本公司的要求,按照本公司指定的金額及形式,以現金、證券和/或其他資產的形式支付存款或保證金,並在本公司指定的時間內存入指定帳戶內(「追收保證金通知」)。為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盡快按照客戶在開戶表格中提供的電話號碼以電話聯絡客戶,和/或通過郵件、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向客戶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客戶同意,即使本公司未能以電話與客戶取得聯絡,或該書面通知未能送達客戶,客戶將被視為已獲得適當的通知。
22.3.6 若客戶未能遵守第22.3.5條的規定,將構成一般性條款及規例第11.1條之下的違約事件。
22.3.7 客戶同意為提供給客戶的融資支付利息,而利息將按日計算。所按利率應為一個高於本公司資金成本的百分比,並將跟隨當前的貨幣市場狀況而改變及由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該利息費用可由本公司從客戶在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開立的保證金帳戶或任何其他帳戶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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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融資. 22.3.1 在第22.3.3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融資,金額不超過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本公司可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不時發出通知,變更可供客戶動用的交易限額及佔抵押品按市值計算的價值某個上限百分比率。客戶須不時按本公司的要求,盡快和適當簽立和交付本公司認為必需或適宜的任何及所有進一步文據及文件,以享有保證金信貸條款及根據有關條款所獲授權利及權力的全部利益。不管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為何,若情況允許/在合理情況下,本公司仍可酌情向客戶提供超過該交易限額的融資,而客戶亦同意客戶有責任全數償還本公司按第22.8條規定所提供的任何融資。
22.3.2 本公司獲客戶指示和授權動用融資,就客戶所購證券清付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款項,或確保客戶履行責任維持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所要求的任何持倉量保證金,或支付客戶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佣金或其他開支和費用。
22.3.3 不論任何時候,本公司均無義務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而提供融資與否全由本公司酌情決定。尤其是,客戶明白一旦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可能不會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
(a) 客戶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b) 本公司全權酌情認為,客戶的財務狀況,或任何人士的財務狀況或市況出現或曾出現重大不利變動,且該等變動足以對客戶根據協議擔當責任或履行義務的能力構成不利影響;
(c) 提供墊款或會超出適用的交易限額;或
(d) 本公司絕對酌情認為,為保障本公司,不提供融資乃屬審慎或適宜之舉。
22.3.4 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 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
22.3.5 若本公司根據其絕對酌情權,認為其提供的融資需要有足夠的擔保,則客戶須應本公司的要求,按照本公司指定的金額及形式,以現金、證券和/或其他資產的形式支付存款或保證金,並在本公司指定的時間內存入指定帳戶內(「追收保證金通知」)。為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盡快按照客戶在開戶表格中提供的電話號碼以電話聯絡客戶,和/或通過郵件、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向客戶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客戶同意,即使本公司未能以電話與客戶取得聯絡,或該書面通知未能送達客戶,客戶將被視為已獲得適當的通知。
22.3.6 若客戶未能遵守第22.3.5條的規定,將構成一般性條款及規例第11.1條之下的違約事件。
22.3.7 客戶同意為提供給客戶的融資支付利息,而利息將按日計算。所按利率應為一個高於本公司資金成本的百分比,並將跟隨當前的貨幣市場狀況而改變及由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該利息費用可由本公司從客戶在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開立的保證金帳戶或任何其他帳戶中扣除客戶同意為提供給客戶的融資支付利息,而利息將按日計算。所按利率應為一個高於本公司資金成本的百分比,並將跟隨當前的貨幣市場狀況而改變及由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該利息費用可由本公司從客戶在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開立的保證金帳戶或任何其他 帳戶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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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融資. 22.3.1 在第22.3.3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融資,金額不超過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本公司可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不時發出通知,變更可供客戶動用的交易限額及佔抵押品按市值計算的價值某個上限百分比率。客戶須不時按本公司的要求,盡快和適當簽立和交付本公司認為必需或適宜的任何及所有進一步文據及文件,以享有保證金信貸條款及根據有關條款所獲授權利及權力的全部利益。不管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為何,若情況允許/在合理情況下,本公司仍可酌情向客戶提供超過該交易限額的融資,而客戶亦同意客戶有責任全數償還本公司按第22.8條規定所提供的任何融資在第22.3.3條的規限下,本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融資(但不包括中華通之有關交易),金額不超過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本公司可按其全權酌情決定不時發出通知,變更可供客戶動用的交易限額及佔抵押品按市值計算的價值某個上限百分比率。客戶須不時按本公司的要求,盡快和適當簽立和交付本公司認為必需或適宜的任何及所有進一步文據及文件,以享有保證金信貸條款及根據有關條款所獲授權利及權力的全部利益。不管通知客戶的交易限額為何,若情況允許/在合理情況下,本公司仍可酌情向客戶提供超過該交易限額的融資,而客戶亦同意客戶有責任全數償還本公司按第22.8條規定所提供的任何融資。
22.3.2 本公司獲客戶指示和授權動用融資,就客戶所購證券清付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款項,或確保客戶履行責任維持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所要求的任何持倉量保證金,或支付客戶結欠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的任何佣金或其他開支和費用。
22.3.3 不論任何時候,本公司均無義務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而提供融資與否全由本公司酌情決定。尤其是,客戶明白一旦發生下列任何情況,本公司可能不會向客戶提供任何融資:
(a) 客戶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b) 本公司全權酌情認為,客戶的財務狀況,或任何人士的財務狀況或市況出現或曾出現重大不利變動,且該等變動足以對客戶根據協議擔當責任或履行義務的能力構成不利影響;
(c) 提供墊款或會超出適用的交易限額;或
(d) 本公司絕對酌情認為,為保障本公司,不提供融資乃屬審慎或適宜之舉。
22.3.4 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 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只要客戶對本公司存有任何債務,本公司即有權隨時及不時拒絕對任何或所有抵押品的提取/發放,且在未獲得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前,客戶不得要求提取或退還存放在或由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或代名人持有的任何(部份或全部)抵押品。
22.3.5 若本公司根據其絕對酌情權,認為其提供的融資需要有足夠的擔保,則客戶須應本公司的要求,按照本公司指定的金額及形式,以現金、證券和/或其他資產的形式支付存款或保證金,並在本公司指定的時間內存入指定帳戶內(「追收保證金通知」)。為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本公司將盡最大努力盡快按照客戶在開戶表格中提供的電話號碼以電話聯絡客戶,和/或通過郵件、傳真、電郵或其他方式,向客戶發出追收保證金通知。客戶同意,即使本公司未能以電話與客戶取得聯絡,或該書面通知未能送達客戶,客戶將被視為已獲得適當的通知。
22.3.6 若客戶未能遵守第22.3.5條的規定,將構成一般性條款及規例第11.1條之下的違約事件。
22.3.7 客戶同意為提供給客戶的融資支付利息,而利息將按日計算。所按利率應為一個高於本公司資金成本的百分比,並將跟隨當前的貨幣市場狀況而改變及由本公司不時通知客戶。該利息費用可由本公司從客戶在本公司或其集團公司開立的保證金帳戶或任何其他帳戶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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