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与保证续保 本主险合同. 是费率可调的保证续保型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 1 年,保证续保至被保险人终身。保证续保期间自您首次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计算。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未明确声明不再续保,本主险合同将自动续保,但您需要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后 60 日内按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保险的费率表结合健康优选因子足额缴纳应缴保险费,才能继续享有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主险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将一并终止,您在下 列任一情形发生之后的投保或续保申请均等同于首次申请投保,我们有权拒绝您的投保申请,即使我们同意了您的投保申请,您的保证续保期间和等待期(见 2.2 条保险责任)也将重新开始计算: 1. 您在投保时对我们询问的问题未做如实回答,即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 您在本主险合同 1 年的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 3. 您在任一保险期间结束后 60 日内没有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的保险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