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迟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中列明的生效日期; 2)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前往其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旅行目的地; 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境内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前往其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之外的旅行目的地。 本公司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以下列情况中最先发生的时间为准: 1) 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满日; 2)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结束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 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该被保险人结束该次旅行后直接返回至其境内的日常工作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 4) 自前述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起到投保单所载的最长承保天数止(含始日与终日)。 如任何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旅行期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定行程因恶劣的天气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可避免的延误; 2. 该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致严重身体伤害入住当地医院并因此而导致其旅程延长; 而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已届满并逾期,在被保险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按合理情况及需要免费自动延长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可至保险单上所载的天数届满或该被保险人旅程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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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险条款, 安盛天平“卓越安程”境内商旅交通综合意外保险条款, 安盛旅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