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或在本合同可续保期间内,自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 若您选择了自动续保,我们同意您继续投保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期满日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新续保合同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支付分期支付保险费下的续期保险费 或新续保合同的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