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样本条款

股权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 河南物产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并履行了评估、备案程序。河南国资委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向河南物资集团公司签发了《关于河南物资集团转让物产公司所持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0]24 号),原则同意河南物产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 2010 年 7 月 3 日,河南物产与广汇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 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集团,转让价格为 50,307,972 元。 2010 年 5 月 27 日,朱玉喜、沈国明和龙汉维分别与广汇集团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各自将其持有的公司 384.7741 万股、15.2259 万股及 436.0852 万股股份 转让给广汇集团,转让价格分别为12,697,545.30 元、502,454.70 元和14,390,811.60 元。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六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六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157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8 月 20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股权转让. 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浙江易通签署《关于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向浙江易通转让所持有的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50%股权(对应 35 万元注册资本)、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26%财产份额(对应 2000 万元出资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3.2105%1股权(对应 8.2418万元注册资本)、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 30.00%股权(对应 300 万元注册资本)。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交易价款均为参考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相关价格公允,并已全部支付完毕,相关工商变更均已办理完成。
股权转让. ‌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交大微联 90% 股权,对应的交大微联的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甲方在《前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尚未行使或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列明的条款和条件将所持目标公司的 148.484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 2004 年 12 月 9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 12 月 6 日第 8 次资产处置决策委员会会议研究,出具《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两个项目处置方案的批复》,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上报的对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的处置方案,即“由债转股新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货币资金的方式,一次性回购我公司拥有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618.5 万股股权,回购价格为 5514.34 万元现金(按该公司 2003年底每股净资产计算)。” 2004 年 12 月 18 日,中国信达与霍煤控股、纽森特三方签订股权回购协议, 中国信达将持有公司2,618.5 万股股份中的2100 万股以44,224,217.5 元转让给 霍煤控股,将其余的 518.5 万股以 10,919,169.89 元转让给纽森特。截止 2004 年 12 月 30 日,霍煤控股、纽森特已按协议规定支付了款项,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本所律师审查后认为,中国信达与霍煤控股、纽森特三方当事人具有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的主体资格,该协议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中国信达将股权转让给霍煤控股和纽森特、而非由股份公司定向回购后注销;交易价格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两个项目处置方案的批复》确认后由三方当事人商定;霍煤控股、纽森特已按协议规定支付了款项,办理完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各方凭股权回购协议即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的法律风险,本次转让对股份公司上市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变更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变 更 前 变 更 后 股数(万股) 比例 (%) 股数(万股) 比例(%)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 18,400.0000 80.0000 18,400.0000 80.00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SS) 2,618.5000 11.3850 - - 通辽市霍煤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2,100.0000 9.1304 吉林省纽森特实业有限公司 981.9370 4.2690 1500.4370 6.5236 大庆霍利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390.7610 1.6990 390.7610 1.6990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196.3870 0.8539 196.3870 0.8539 沈阳东电茂霖燃料有限公司 130.9250 0.5692 130.9250 0.5692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65.4630 0.2846 65.4630 0.2846 湘潭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4630 0.2846 65.4630 0.2846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SLS) 52.3700 0.2277 52.3700 0.2277 中国矿业大学(SLS) 49.0970 0.2135 49.0970 0.2135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SLS) 49.0970 0.2135 49.0970 0.2135 合计 23,000.0000 100.0000 23,000.0000 100.0000
股权转让. (1) 本协议的目标公司为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股权转让. 2009 年 9 月 2 日,CGAML 与 BlueChariotInvestmentLimited 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CGAML 将其持有的 136,452,000 股股份以每股 1.80 元,合计 245,613,600 元的总价转让给 BCIL。 2010 年 1 月 13 日及 2010 年 1 月 21 日,朱玉喜、沈国明和龙汉维分别与广 汇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自将其持有的公司 1,918.7056 万股、4,504.9185 万股及 2,126.7988 万股已出资股份及其已认购但未出资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 集团,转让价格合计分别为 63,317,284.80 元、148,662,310.50 元及 70,184,362 元。 2010 年 2 月 3 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五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五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42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股权转让. 2013 年 7 月 25 日,王东、任虹剑分别与王军、李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王东将其持有的 300.00 万出资份额以 300.00 万的价格转让给王军,任虹剑将 其持有的 100.00 万出资份额以 100.00 万的价格转让给李董。此次股权转让经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财通基金 1,600.00 1,600.00 80.00% 货币 王军 300.00 300.00 15.00% 货币 李董 100.00 100.00 5.00% 货币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 财通资产 2013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他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财通资产的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方式为: (3) 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 财通资产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源于工商查询信息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15 年 9 月 16 日报送) (4) 主营业务情况 财通资产是财通基金的控股子公司,财通基金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复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财通资产的主营业务覆盖房地产投融资、政府基建项目融资、证券投资、股票质押融资、工商企业投融资、PE 投资等多个传统投资领域。 (5) 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通资产直接持有杭州华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 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权,其中向杭州华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250.00 万元,股权比例 20.00%;向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40.00 万元,股权比例 20.00%。财通资产并未对上述企业构成控制。 (6) 近两年的财务情况 财通资产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7,995,101.20 151,881,387.78 总负债 168,778,170.71 101,594,476.33 所有者权益 79,216,930.49 50,286,911.45 营业收入 205,806,074.18 173,298,214.25 利润总额 38,786,566.61 33,231,390.44 净利润 28,930,019.04 25,596,148.49 注:财通资产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 上海诺牧实际控制人情况 根据上海诺牧《合伙合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的合伙事务,并对外代表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享有有限合伙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权力,且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宁波诺裕作为上海诺牧唯一的普通合伙人,能有效控制上海诺牧,张志勇持有宁波诺裕 90%的股权,为宁波诺裕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张志勇直接和通过其控制的宁波朝宗认购 105,500.00 万元财通资产“瑾瑜并购 1 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占该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总额的 91.74%。因此,张志勇实际控制上海诺牧。 本次交易完成后,张志勇、张敏夫妇将直接和通过上海诺牧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176,634,817 股,占比发行后总股本的 55.66%,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7、 上海诺牧主营业务情况 8、 上海诺牧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9、 上海诺牧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