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样本条款

股权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 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浙江易通签署《关于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向浙江易通转让所持有的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50%股权(对应 35 万元注册资本)、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26%财产份额(对应 2000 万元出资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3.2105%1股权(对应 8.2418万元注册资本)、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 30.00%股权(对应 300 万元注册资本)。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交易价款均为参考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相关价格公允,并已全部支付完毕,相关工商变更均已办理完成。
股权转让. 广汇集团通过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公开转让程序,依法取得广西物资持有公司 19,909.9996 万股股份,成交价格为 203,187,547.20 元。其中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桂国资复[2010]194 号)。根据前述拍卖结果,广西物资与广汇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集团。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228 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龙汉维、朱玉喜及沈国明分别与南宁邕之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各自将其持有的公司 465.9681 万股、16.7140 万股和 15.7892 万股股份转让给南宁邕之泉。 2010 年 12 月 10 日,广汇集团与新疆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未出资股份 14,025.9903 万股转让新疆友源,鉴于该等股份均尚未出资,股权转让对价为零元。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八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八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236 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汇集团和新疆友源对公司的实缴出资情况如下:根据广西立信会计师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所外变 验字(2010)第 005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广汇集团、 新疆友源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 22,689.3381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收到本次出资款后,公司的股本变为 37.00 亿元,并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 ‌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交大微联 90% 股权,对应的交大微联的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甲方在《前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尚未行使或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列明的条款和条件将所持目标公司的 148.484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股权转让. (1) 本协议的目标公司为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 (1) 张俊清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2) 周亦农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147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汪芳淼、张银芳、钱秀娟、丁章新,其中刘新国受让 31 万元、王平卫受让 21 万元、陈海舟受让 21 万元、吴志华受让 21 万元、魏 云峰受让 13 万元、汪芳淼受让 28 万元、张银芳受让 4 万元、钱秀娟受让 4 万元、 (3) 张云国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5 万元股权转让给魏云峰; (4)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12 月 6 日,张俊清与欧学钢、魏云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张俊清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43 万元股权转让给欧学钢与魏云峰。其中,欧学钢以 33 万元的对价受让 33 万元股权;魏云峰以 10 万元的对价受让 10 万元股权。 同日,周亦农与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汪芳淼、张银芳、钱秀娟、丁章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周亦农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147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汪芳淼、张 银芳、钱秀娟、丁章新。其中,刘新国以 31 万元的对价受让 31 万元股权、王平卫 以 21 万元的对价受让 21 万元股权、陈海舟以 21 万元的对价受让 21 万元股权、吴 志华以 21 万元的对价受让 21 万元股权、魏云峰以 13 万元的对价受让 13 万元股 权、汪芳淼以 28 万元的对价受让 28 万元股权、张银芳以 4 万元的对价受让 4 万元 股权、钱秀娟以 4 万元的对价受让 4 万元股权、丁章新以 4 万元的对价受让 4 万元股权。 同日,张云国与魏云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云国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5 万元股权转让给魏云峰,魏云峰以 5 万元的对价受让上述股权。 2013 年 12 月 26 日,该项变更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 2009 年 9 月 2 日,CGAML 与 BlueChariotInvestmentLimited 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CGAML 将其持有的 136,452,000 股股份以每股 1.80 元,合计 245,613,600 元的总价转让给 BCIL。 2010 年 1 月 13 日及 2010 年 1 月 21 日,朱玉喜、沈国明和龙汉维分别与广 汇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自将其持有的公司 1,918.7056 万股、4,504.9185 万股及 2,126.7988 万股已出资股份及其已认购但未出资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 集团,转让价格合计分别为 63,317,284.80 元、148,662,310.50 元及 70,184,362 元。 2010 年 2 月 3 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五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五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42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