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 广汇集团通过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公开转让程序,依法取得广西物资持有公司 19,909.9996 万股股份,成交价格为 203,187,547.20 元。其中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桂国资复[2010]194 号)。根据前述拍卖结果,广西物资与广汇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集团。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228 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股权转让. 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浙江易通签署《关于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向浙江易通转让所持有的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50%股权(对应 35 万元注册资本)、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26%财产份额(对应 2000 万元出资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3.2105%1股权(对应 8.2418万元注册资本)、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 30.00%股权(对应 300 万元注册资本)。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交易价款均为参考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相关价格公允,并已全部支付完毕,相关工商变更均已办理完成。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交大微联 90% 股权,对应的交大微联的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甲方在《前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尚未行使或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 乙方同意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列明的条款和条件将所持目标公司的 148.484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廷科技股东会同意:
(1) 张俊清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2) 周亦农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147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汪芳淼、张银芳、钱秀娟、丁章新,其中刘新国受让 31 万元、王平卫受让 21 万元、陈海舟受让 21 万元、吴志华受让 21 万元、魏 云峰受让 13 万元、汪芳淼受让 28 万元、张银芳受让 4 万元、钱秀娟受让 4 万元、
(3) 张云国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5 万元股权转让给魏云峰;
(4)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12 月 6 日,张俊清与欧学钢、魏云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张俊清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43 万元股权转让给欧学钢与魏云峰。其中,欧学钢以 33 万元的对价受让 33 万元股权;魏云峰以 10 万元的对价受让 10 万元股权。 同日,周亦农与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汪芳淼、张银芳、钱秀娟、丁章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周亦农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147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新国、王平卫、陈海舟、吴志华、魏云峰、汪芳淼、张 银芳、钱秀娟、丁章新。其中,刘新国以 31 万元的对价受让 31 万元股权、王平卫 以 21 万元的对价受让 21 万元股权、陈海舟以 21 万元的对价受让 21 万元股权、吴 志华以 21 万元的对价受让 21 万元股权、魏云峰以 13 万元的对价受让 13 万元股 权、汪芳淼以 28 万元的对价受让 28 万元股权、张银芳以 4 万元的对价受让 4 万元 股权、钱秀娟以 4 万元的对价受让 4 万元股权、丁章新以 4 万元的对价受让 4 万元股权。 同日,张云国与魏云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云国将其持有的中廷科技 5 万元股权转让给魏云峰,魏云峰以 5 万元的对价受让上述股权。 2013 年 12 月 26 日,该项变更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 (1) 本协议的目标公司为株洲新龙百们尚千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股权转让. 根据广西省商务厅 2013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桂商资函[2013]169 号文件“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增资及股份转让的批复”同意:
股权转让. 2013 年 7 月 25 日,王东、任虹剑分别与王军、李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王东将其持有的 300.00 万出资份额以 300.00 万的价格转让给王军,任虹剑将 其持有的 100.00 万出资份额以 100.00 万的价格转让给李董。此次股权转让经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财通基金 1,600.00 1,600.00 80.00% 货币 王军 300.00 300.00 15.00% 货币 李董 100.00 100.00 5.00% 货币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 财通资产 2013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他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财通资产的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方式为:
(3) 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 财通资产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数据来源于工商查询信息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15 年 9 月 16 日报送)
(4) 主营业务情况 财通资产是财通基金的控股子公司,财通基金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复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财通资产的主营业务覆盖房地产投融资、政府基建项目融资、证券投资、股票质押融资、工商企业投融资、PE 投资等多个传统投资领域。
(5) 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通资产直接持有杭州华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 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权,其中向杭州华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250.00 万元,股权比例 20.00%;向道远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40.00 万元,股权比例 20.00%。财通资产并未对上述企业构成控制。
(6) 近两年的财务情况 财通资产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7,995,101.20 151,881,387.78 总负债 168,778,170.71 101,594,476.33 所有者权益 79,216,930.49 50,286,911.45 营业收入 205,806,074.18 173,298,214.25 利润总额 38,786,566.61 33,231,390.44 净利润 28,930,019.04 25,596,148.49 注:财通资产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 上海诺牧实际控制人情况 根据上海诺牧《合伙合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的合伙事务,并对外代表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享有有限合伙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权力,且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宁波诺裕作为上海诺牧唯一的普通合伙人,能有效控制上海诺牧,张志勇持有宁波诺裕 90%的股权,为宁波诺裕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张志勇直接和通过其控制的宁波朝宗认购 105,500.00 万元财通资产“瑾瑜并购 1 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占该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总额的 91.74%。因此,张志勇实际控制上海诺牧。 本次交易完成后,张志勇、张敏夫妇将直接和通过上海诺牧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176,634,817 股,占比发行后总股本的 55.66%,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7、 上海诺牧主营业务情况
8、 上海诺牧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9、 上海诺牧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