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计算方法 样本条款

保险金计算方法. 每一保险期间,我们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次就诊应给付的医疗保险金: 当次就诊应给付的医疗保险金 = (保险责任范围内医学必要的医疗费用 –任何已从基本医疗保险(见释义 6.26)或公费医疗获得的补偿费用 – 年剩余免赔额)X 对应给付条件的给付比例 其中:
保险金计算方法. 本保险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保险人每次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已从社保途径和非社保途径获得补偿后的余额部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给付保险金。无论如何,被保险人通过各个途径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其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保险金计算方法.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确诊需要住院治疗、指定门诊治疗或住院前后的门诊急诊治疗的,对于在其投保计划对应的医院范围内进行上述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每次就诊应当给付的保险金: 说明:
保险金计算方法. 保险金=(每次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 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 免赔额扣除保险期间内本公司累计已免赔金额后的余额)🞨给付比例
保险金计算方法. 各项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应当给付的保险金:
保险金计算方法.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于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累计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以下公式中简称为“累计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不含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已补偿金额)超过免赔额的,保险金计算公式为: 2. 若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不含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已 补偿金额)不超过免赔额的,保险金计算公式为: 年免赔额是指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应的免赔额。在社会医疗保险(见释义
保险金计算方法. 若被保险人从任何其他途径取得医
保险金计算方法. 保险金计算方法为每次发生并支付的医疗费用的计算公式,各项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应当给付的保险金:
保险金计算方法. 出国前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并给付应 当给付的保险金: (1) 对于投保时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 申请保险金时已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 医疗费用补偿的,应当给付的出国前医疗费用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被保险人从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100%。
保险金计算方法.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次就诊应给付的保险金,一般医疗保险金与恶性肿瘤——重度海外医疗保险金将分别独立计算: 一次就诊应给付的保险金 = (当次就诊的医疗费用的有效金额 –剩余年免赔额)×给付比例 如果当次就诊的医疗费用的有效金额未超过对应责任的剩余年免赔额时,当次就诊应给付的保险金为零。 其中, (1) 一次就诊指一次住院,或一次门诊(包括住院前后门急诊和特殊门诊)。 一次住院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期间;但如果因同一原因再次住院,且前次出院与下次住院间隔未超过 30 日,视为同一次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