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種類 样本条款

保險種類. 保險單條款列明✁任何保險種類 公司 Charterama BV,作為皇家太陽聯合保險公司✁代理。
保險種類. 乙方應自行或保證其承包商、供應商、專業顧問或受託經營之廠商等就營運資產至少投保並維持下列保險,並由乙方將各保險之保險單、批單及繳費收據副本各乙份,於投保後 30 日內送交甲方備查:
保險種類. (一)商業火險-颱風及洪水附加條款、地震險附加條款、營運中斷險附加條款,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3,000萬元,自負額不得高於10%。
保險種類. 本保險契約承保之險種如下:一、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二、雇主意外責任超額保險。 前項「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為基本保險;「雇主意外責任超額保險」為溢額保險;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先依「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之約定,負保險責任;超過「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保險金額之部分,本公司再依「雇主意外責任超額保險」之約定,負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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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 保险期间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屬前段第 3 目情形,而有增加經費之必要,其經機關綜合評估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得不受前段序文但書限制。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涉及项目投入在董事长授权决定范围内,经董事长批准即可,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実地調査) 第 7 条 甲は、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乙に対し、自ら又はその指名する第三者をして、請負業務の実施状況等について、報告又は資料を求め、若しくは事業所に臨んで実地に調査を行うことができる。

  • 身故保险金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