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的变更 样本条款

信托计划的变更. 15.1.1 由于本信托计划成立时未能预见和涵盖的情况发生(如法律法规变动或市场制度变革等),将对信托计划产生重大影响,信托计划必须作相应完善或修正时,受托人可以提出《信托计划修改建议》; 15.1.2 受益人同意受托人通过信函方式通知全体受益人;在受托人邮寄《信托计划修改建议》(时间以邮戳为准)后 5 个工作日内,受益人未以书面方式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 15.1.3 当占受益人信托资金 50%(含)以上的受益人同意,《信托计划修改建议》生效。
信托计划的变更. 信托计划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发生变更的相关文件,作为乙方进行保管运作的书面依据。
信托计划的变更. 修改本合同应经受益人大会全体决议通过。但如属本合同第 13.2.2 条规定情况的,无需经受益人大会决议,经受托人同意后即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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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3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 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登记 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 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0 号国 贸大厦 0 座 00 层及 00 层)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 供应商 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