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2. 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Appears in 3 contracts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2. 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Appears in 3 con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