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中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2、 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必要修改或澄清,则应在修改或澄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的签署. 19.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和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19.2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
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2 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一) 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授权委托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2. 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响应文件的签署. 11.1 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11.2 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函、服务报价表(首轮)、最终报价表、服务需求响应表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函及服务报价表(首轮)、最终报价表、服务需求响应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字或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可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补齐签字或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 条款规定的形式和数量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第 8.1 条款规定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建议双面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尽量避免涂改。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必须由供应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确认。
1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 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签章。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