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签署. (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谈判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以及谈判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 条款规定的形式和数量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签署. 19.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和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的签署.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必须按征集文件的规定签暑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编制系统操作说明制作完成,并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响应文件的签署. (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
响应文件的签署. (一)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为无效响应; (二)须被授权代表签字的,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为无效响应。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