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记录的使用 样本条款

信用记录的使用. 1) 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的使用. 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各投标人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得投标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信用记录的使用. 26.1.2.2.1.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的使用. 1.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交由谈判小组。

Related to 信用记录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