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Clause in Contracts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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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金融商品開戶契約書, 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金融商品開戶契約書, 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金融商品開戶契約書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委託人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交 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證券商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委託人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 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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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金融商品開戶契約書, 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金融商品開戶契約書, 外幣有價證券及外幣金融商品開戶契約書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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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開戶契約書, 開戶契約書, 開戶契約書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委託人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 聯 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證券商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委 託人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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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開戶契約書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委託人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中國信託證券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委 託人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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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複委託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委託人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中國信託證券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委託人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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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複委託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甲方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甲方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乙方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生違約事件時,甲方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委託人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 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本 與保息係由發行機構所承諾,而非玉山證券之承諾或保證。一旦發行機構在發 生違約事件時,委託人將可能無法領回到期投資本金及/或任何債券利息/配息。不同的債券儘管是由相同發行機構發行,仍可能會有不同的信用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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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ccount Opening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