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信貸風險 Clause in Contracts

信貸風險. 信貸風險指因與子基金進行交易之交易對手的無償債能力、破產或違約之可能性而對子基金發生的風險,其可造成重大損失,甚至使子基金的FDIs 損失全部價值。子基金可能面臨與其進行交易的交易對手的信貸風險,特別是有關不在認可市場買賣的FDIs。子基金所持有的有關 FDIs 的交易對手或發行機構未能履行其合約義務時,該等工具並無獲得與組織完善的交易所提供給交易參與者的相同的保障,例如交易結算所的履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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