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查文件. 下列文件可於一般辦公時間在香港代表的辦事處免費查閱或於支付合理收費(如適用)後取得:
(i) 本香港基金章程及已向盧森堡監管機構登記的本公司發行章程;
(ii) 組織章程;
(iii) 由本公司與管理公司訂立的管理協議;
(iv) 由管理公司與每名投資經理訂立的投資管理協議;
(v) 由本公司與存管處訂立的存管協議;
(vi) 由本公司與香港代表訂立的香港代表協議;及
(vii) 最近期報告及財務報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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