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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 样本条款

公共交通. 取り組みの内容)
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业务由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公交公司成立于 1958 年,以株洲市市内及城郊的公共汽车客运为主业,同时发展租赁、公交广告等其他增值业务。 公交公司是湖南省内第一家实施无人售票运作模式的公交企业,实现低成本经营。公交公司近三年的运营情况如下表: 期末运营线路数量(条) 82 82 82 期末运营线路总长度(公里) 1,522 1,522 1,522 期末运营车辆数(标台) 1,780 1,778 1,778 客运量(万人次) 14,120 16,215.00 24,289.90 总行驶里程(万车公里) 9,464 10,540.00 10,019 在公交收费方面,株洲市公交车票价受政府定价及一卡通打折优惠措施影响较大,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较低。自 2011 年起至 2017 年 8 月,株洲市公交票价 由 2 元/人次下调至 1 元/人次,学生卡票价调至 0.8 元/人次;2017 年 9 月起,株 洲市区内无人售票公交车基础票价低于 2 元的均调整为 2 元/人次,刷本地公交 IC 卡乘车实行 5 折优惠(即 1 元/人次),学生卡票价维持 0.8 元/人次。2019 年 11 月,株洲市对于基础票价为 2 元的新开公交路线不需要再次执行审批程序。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9 月,公共交通板块收入分别为 19,887.82 万元、13,319.17 万元、12,724.13 万元和 10,367.30 万元;成本分别为 32,937.68 、26,580.07 万元、27,653.54 万元和 19,371.38 万元;毛利润分别为 -13,049.85 万元、-13,260.90、-14,929.41 万元和-9,004.08 万元。受票价管制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公共交通业务运营成本高于运营收入,盈利能力较弱。 为解决公交作为公共产品政府管制票价以及落实让利于民的相关政策安排,株洲市财政局每年安排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用于公交的运营补贴,根据每年的运营收益缺口情况制定补贴金额,并纳入严格的财政预算程序。2019 年-2021 年,公交公司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1.89 亿元、1.87 和 2.06 亿元,上述补贴均按时到位。 总体来看,发行人公共交通业务的收入较为稳定。虽然运营成本高于运营收 入,但是每年较为稳定的各类政府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亏损。
公共交通. 要求统计停车场数量、未停满数量、车位数、空闲车位数;要求展示公交站台数量、公交站台设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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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 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投保人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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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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