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保障措施 样本条款

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组建偿付工作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次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本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决定并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 障措施: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信息披露将通过上交所网站专区或者以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披露。 根据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为本次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 持有人会议”。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海通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海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以充分、有效的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其中包括: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 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聘请了平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与之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 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偿债保障措施. ‌ 为了充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金及利息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