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 公司与唐钢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甲方(发行人):财达证券乙方(认购人):唐钢集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甲方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 80%与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甲方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