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金额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金额. 1、授信方面 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整,其中本公司15亿元整,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5亿元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其中保函业务最高授信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整(如保函受益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则浦发财务公司可酌情调整保函授信规模);票据业务(含买方贴息或卖方贴息)授信规模不超过1亿元整。 根据本公司业务需要,浦发财务公司将给予本公司的15亿元综合授信进行适当分配:浦发财务公司有条件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路桥”)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浦东路桥申请用额前,应经浦发财务公司审批同意,且落实完成浦发财务公司认可的担保措施)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孙公司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浦发财务公司有条件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创智”)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浦兴创智申请使用额度前,应经浦发财务公司审批同意,且落实完成浦发财务公司认可的担保措施)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单独授予公司子公司浦建集团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等。其中保函业务最高授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整(如保函受益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则浦发财务公司可酌情调整保函授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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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股权受让方):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转让方):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间:本协议尚未签署。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何思模(系丙方实际控制人)鉴于:

  • 主要内容 协议分保合同是全险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合同,本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人保再分出保费,人保再按约定的比例向本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与摊回赔款。

  •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汕头市置业合信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汕头市太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易对价:

  •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乙方:广西南宁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 取引金融機関 第11条 当企業体の取引金融機関は、○○銀行とし、共同企業体の名称を冠した代表者名義の別口預金口座によって取引するものとする。

  • 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根据经济周期及市场走势变化,以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为主来获取稳健收益,并通过投资基金、股票等配置少量权益仓位分享股票市场长期升值回报,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实现跨市场、跨行业的投资运作,拓宽投资集合的有效边界。本理财产品目标是提升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让客户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分享多市场快速发展的红利。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终止本次发行”),并由公司与天津鑫达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南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天津鑫达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天津鑫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终止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