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委托理财的情形。
委托理财.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账面不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况。
委托理财. 本章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委托理财.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
委托理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无新增委托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 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委托理财余额为53,010.00 万元,如上文所述,该等理财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委托理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增委托理财的情况。
委托理财. 受托机构名称 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参考年化收益率 类型
委托理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即 2019 年 11 月 17 日)至今,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项目情况如下: 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万元)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类型 到期收益 (万 元)
委托理财. 董事会具有单次委托理财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权限;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次进行的委托理财,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