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资金拆出具体说明 样本条款

关联方资金拆出具体说明. 1、 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棕沅”) (1) 公司提供梅州棕沅借款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园林和地产园林的工程设计与施工。PPP 模式是近年来在园林绿化行业广泛推行的一种投融资模式。公司在传统工程及 BT、EPC 模式外,也积极承接了多个 PPP 项目。“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 项目”为公司承接的PPP 项目,也是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梅州棕沅系为此设立的项目公司。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以出资和借款的形式投入项目公司,其中 29,86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项目公司,剩余资金通过借款方式投入项目公司。借款资金专门用于 PPP 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改造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与项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签订《融资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期 限为 10 年,借款利率按各笔借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每笔借款的借款利率在借款发放之日确定以后,借款利率不随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动而变动,项目公司以该 PPP 项目工程项下的应收账款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49,088.66 万元,项 目公司已归还 12,300 万元,借款本金余额为 36,788.66 万元,借款利率为 4.90%。 (2) 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以借款方式投入项目公司进行PPP 项目建设是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下: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4号)。 综上,公司向梅州棕沅提供借款系实施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联资金拆借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借款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率设置公允。 2、 广东云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云福”)、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时光”)、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浔龙河”)、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棕榈”)、江西棕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棕榈”)、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棕榈”)、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棕榈”)、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安棕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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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258,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

  •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 如实告知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 独立董事意见 (一)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