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报告 样本条款

评标报告. 评标系统自动生成评标结果,评标专家利用 CA 证书对电子评标报告进行电子签章,形成最终的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 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标报告. 3.6.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报监督机构备案。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7家不标明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并公示。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报告.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评标报告. 17.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评标报告. 37.1 评标委员会收集并汇总全体评委评审意见后,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填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 11.1 各评委向评标委员会宣读本人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单位的确定”推荐有效中标候选人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作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