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额法核算对公司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金额及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样本条款

净额法核算对公司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金额及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因素,剔除净额法核算影响后该项业务是否亦存在收入下降风险
净额法核算对公司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金额及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港口综合物流业务中,船代、货代等代理相关业务及部分运输业务转为净额法核算。 因适用新收入准则并以净额法核算相关业务,对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代理相关业务、运输业务等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代理相关业务 10,094.71 226,828.32 216,733.61 19,663.61 295,787.11 276,123.50 运输业务 11,576.81 16,503.67 4,926.86 23,858.67 36,294.38 12,435.71 其他业务 72,089.97 72,089.97 - 133,118.30 133,118.30 - 注:其他业务包括码头业务、理货业务、拖轮业务及其他,下同。 2020 年度,因以净额法核算,公司代理相关业务收入减少 276,123.50 万元,运输 业务收入减少 12,435.71 万元,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合计减少 288,559.21 万元;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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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人,综合考虑在签 约合同价中。

  • 正 文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44,971.97 34,120.50 34,215.50 30,928.50 长期股权投资 76,297.07 75,857.07 60,587.97 35,417.52 固定资产 1,572,311.67 1,561,159.54 1,578,830.81 1,159,391.81 在建工程 241,171.31 206,886.18 129,855.89 552,625.3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7.11 44.14 48.40 78.57 无形资产 657,742.45 625,804.06 590,348.40 571,716.22 开发支出 36.82 - - - 长期待摊费用 181,984.25 121,329.91 37,555.30 12,994.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865.17 42,433.72 41,082.63 37,33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54.37 4,621.27 2,051.14 3,352.57 短期借款 335,871.73 288,908.50 365,295.00 393,373.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 - 34,960.85 19,255.22 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337,955.05 482,599.13 361,837.34 269,662.73 预收款项 50,823.83 45,213.83 48,918.39 57,096.53 应付职工薪酬 68,862.32 58,234.36 60,214.42 65,080.71 应交税费 21,777.84 50,035.59 26,595.96 16,758.89 其他应付款 161,450.60 165,661.60 86,670.44 86,256.1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44,158.19 314,420.61 364,002.11 300,391.92 其他流动负债 15,832.34 - 306.00 - 长期借款 469,797.10 376,988.30 447,151.17 658,937.08 应付债券 461,769.46 355,490.84 195,212.49 50,000.00 长期应付款 173,094.20 120,493.14 151,146.51 288,790.51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04.77 781.83 116.39 125.71 递延收益 645.41 1,675.03 1,187.49 1,531.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463,316.36 346,428.51 305,975.71 203,730.82 资本公积 183,850.00 183,784.44 183,779.91 27,254.93 其他综合收益 2.57 -5.93 11.89 -2.41 专项储备 86,072.85 56,615.06 34,597.65 11,539.85 盈余公积 48,980.57 48,980.57 40,763.63 37,758.22 未分配利润 312,317.71 329,654.81 299,099.02 285,018.19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その他の定義 (20)「ガスメーターの能力」… 当該ガスメーターが適正に計量できる範囲内の使用可能な最大流量のことであり、立方メートル毎時の数値で表わしたものをいいます。

  • 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日内完成;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公布一次,应按证监会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公告;公开说明书在本基金成立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的 30 日内公告。半年报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5 日内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基金托管人在对中报或年报复核完毕后,需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 次の情報は、前項の秘密情報に含まれないものとする (1) 開示の時に公知である情報

  • 保險費之交付 要保人應於本保險契約訂立時,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保險費。要保人於交付保險費時,本公司應給與收據或繳款證明或委由代收機構出具其它相關之繳款證明為憑。除經本公司同意延緩交付外,對於保險費交付前所發生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佐证文件名称及所在页码 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页码。如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投标。

  •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