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房屋 样本条款

分租房屋. 公司前身与上海共惠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6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 同》。合同约定,由公司前身承租坐落于上海市复兴中路 1199 号的房屋,房屋面 积为 234 平方米,租金为 19,640 元/月,租赁期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前身与应呼网络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分租协议》。协 议约定,公司前身将承租的上述部分房屋分租给应呼网络,分租面积为 14 平方米,2011 年内租金为 1,000 元/月。 根据上海共惠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出具的《上海共惠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上海应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房屋转租的声明》所载,其已同意公司前身的上述转租行为。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身尚余 4,797.45 元租金尚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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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与禄丰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完善钛产业链条,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本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禄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 或 “本公司”)与上海亮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亮昕科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承諾の義務 (1)当社は、託送供給契約の申込みがあった場合には、(2)(3)(4)に規定する場合を除き、承諾いたします。

  • 入 札 説 明 書 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長 官 官 房 総 務 課 広 報 室 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の役務の調達に係る入札公告(令和2年6月5日付け公告)に基づく入札については、関係法令、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入札心得に定めるもののほか下記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 定價政策 本集團對上海藥明已產生的服務費應參考其他獨立管理綜合服務供應商提供同類管理綜合服務當時的市價經訂約雙方公平磋商後釐定,而倘上海藥明提供的服務是按正常商業條款或與其他獨立第三方相比對本集團更優惠的條款提供,我們將聘請上海藥明提供相關服務。

  •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

  •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28 天至 65 周岁(见释义)。

  •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