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雯婧 样本条款

刘雯婧. 刘雯婧,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 42010619880315****,住所为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 235***号,通讯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 235***号,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如下: 任职单位 职务 产权关系 (截至目前) 2012 年-2013 年 卡塔尔艺术中心 策展人 无 2013-2014 年 卡塔尔博物馆管理 实习生 无 局 2014 年至今 伦敦大学 研究生在读 无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刘雯婧除直接持有康欣新材 0.26%的股权外,未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拥有其他企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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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相互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 基金管理人保证所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在相关资料变更后及时将变更的资料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

  •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 轉包及分包 1.廠商不得將契約轉包。廠商亦不得以不具備履行契約分包事項能力、未依法登記或設立,或依採購法第 103 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作為分包廠商之廠商為分包廠商。

  •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合同标题 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