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 7 天。
测量放线. 7.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测量放线. 7.4.1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工程师。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现行规范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施工前 7 天 。
测量放线. 8.1.1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_3_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收到后_3_天内,应将施工控制网资料送监理人审批。
测量放线.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本款补充: 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不 晚于正式开工前 14 日内以书面形式交由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现场测量结果由承包人与总监理工程师双方确认。如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地表面高程不重新测量,则表示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地形图高程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