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条件 样本条款
利润分配的条件. 1、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发生。
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采用股票股息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具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的条件. 1、 现金分红的条件:
(1)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的条件.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20%。
利润分配的条件. 不分配利润条件中所列的情形的。
(2) 现金分红比例 在公司同时满足前述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周期特点、经营方针、盈利水平等因素后,按如下比例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均处于成熟期,且下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均处于成熟期,且下一年度存在较大投资计划或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处于成长期,且下一年度存在较大投资计划或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时,公司必须每年进行现金分红,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进行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利润分配的条件. (1)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划的规定实施利润分配。但是,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当年度可以不分配利润:
(1) 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 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 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6) 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且公司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利润分配的条件.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